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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陈树庆一案的谴责
黄华
2007年5月2日

我不想说太多,只是想让杭州市有关人员了解我对陈树庆一案的看法和愤怒。陈树庆是我老乡,你们也是我老乡。俗话有说“人不亲,土还亲。”我被你们认定是个“敌对分子”,这一点在许万平的判决书中已经定案。我虽然数次遭到威胁,但是我还是不把你们当作“敌对分子”。我的行事原则是取决于我对整个国家历史和现状的理解来确定的,而不是根据个人恩怨。同时,我对你们的一些所作所为有时会赋予正面的理解,因为我了解这个国家的历史,我也了解共产党的历史。话说回来:

煽动颠覆国家安全罪,这在中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同时又涉及到国际影响。

1,杭州市公安局两次被退回重新补充侦查,这明摆着是有关部门要经办人员继续罗列罪名。

2
,杭州市公安局两次被退回重新补充侦查,这明摆是经办人员无法罗列罪名。

3,杭州市公安局两次被退回重新补充侦查,这明摆是有关部门非要罗列罪名,而经办人却不愿意做得太过分。

4
,陈树庆已经被你们关了8个月了,已经违反了你们自己制定的法律。

许万平一案你们可以推说是重庆方面办理的。池建伟一案你们可以说他和法轮功有联系。那么,我这次想听听你们对陈树庆一案的解释。尤其是对两次被退回和超期拘押。

当然,你们会有一个解释的,因为制定法律的组织就是执行法律的组织,就像老爸制定早上给猴子吃两颗栗子,晚上吃三颗,到了晚上他又变了,可以说“晚上两颗,早上三颗”。到了明天早上,他还会变的。因为制定人和执行人同是一人,就像会计出纳同是一人一样。老爸说咋地就咋地,谁叫猴子不听话呢?

用你们的话来说,这都是一些“人渣”。我和这些“人渣”混在一起是很可惜的。出国那么多年了,我的阶级斗争观念早就无影无踪了,只是法制观念加强了。我现在要为陈树庆这个“人渣”来维一下权。


国际社会已经在谴责中国奥运会前夕,人权状况反而更差,没有履行当初的诺言。

我给你们一个建议:先把陈树庆放出来,你们继续罗列他的罪名。等将来检察院内部先通过了,然后再把陈树庆抓起来。这样就避免尴尬了。反正法律在你们的手上如同儿戏,要抓要放要判,政法委员会一句话而已,党委领导下嘛。和谐社会嘛。

这些人真不会办事,尽给中央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