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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民运组织不能靠“做难民生意”? 石磊 中国民主党英国党部黄华先生11月21日在其网站发表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在中国民主党流亡党部主持人徐文立主办“关注中国中心”有转载,不知是因为欣赏还是探讨,我希望是因为后者。如果是后者,我很原因参与探讨。在上一篇文章中,我指出黄华在总结经验中指出了四点,反复提到正义党,本人一条也不同意。今天先针对其中的第二条和第三条说说我的看法。 黄华文章中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说:“2、要帮助党员们解决身份问题。这好像是一个很忌讳的问题。在海外,凡是有影响力的民运组织都是免不了要这么干的。在海外,参加民运队伍的人99%是为了解决身份问题。哪个组织做得好,哪个组织的影响力就大。中国民主党和中国民主正义党之所以能够在海外生存下来,这和他们善于利用“打土豪分田地”是分不开的。但是,这些人一旦身份搞定,肯定消失。而且还会和共产党穿一条裤子。这样的人永远都会有的。在共产党的队伍里也有。但是,影响出去了,新的党员又会进来。党员越多,组织费就越多,对国内的援助才能持之以恒。3、要有人才。这是最难解决的问题。民运组织不可能为这些人才开工资。所以,如果民运人士本身就是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才,那是天佑该党了。所以说,能做起难民生意的人,这是本事。遗憾的是,赚来的钱能用在民运上面的不知有几人?在革命尚未成功之前,对金钱斤斤计较的人是难当重任的,因为他无法聚集人心。我要说的是,正义党和民主党都有这样的人才。” 这里,说到正义党帮助党员解决身份问题,我是这方面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是监督者,但是黄华这里说的几乎没有一句话我能同意。我通过举出典型反例来说明为什么我不同意。 我记得,黄华先生曾经在一封公开发表的信中告诉我说,在英国的政治庇护申请失败之后的“难民”(英国政府显然有不同看法)需要一个“家”,所以加入了中国民主党。如果是这样,说明中国民主党英国党部在英国并没有帮助党员们解决身份问题,而是给解决不了身份问题的“难民”提供了一个“家”。这是因为解决党员身份问题在中国民主党英国党部眼里属于一个“很忌讳的问题”吗?但是从黄华上面的看法来推测,黄华显然没有把这个问题当作是一个“很忌讳的问题”来谈,也没有把这个问题当作是一个“很忌讳的问题”要求去做,这里反应出来的矛盾说明什么呢?是不是说明黄华并不忌讳地这样做了,但是没有成功--因为英国政府与黄华有不同看法?最起码,在英国,在这个黄华认为是“很忌讳的问题”上,中国民主党英国党部没有成功,没有成功的经验,而黄华应该知道政治难民的有关法律在原则上是联合国规定的,英国和美国在司法上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英国的情况也能粗略反应出美国的情况,既然如此,黄华只有失败的经验,那么黄华试图要在中国民主党中推行“难民生意”,黄华不是应该已经清楚会是什么结果呢? 在海外,我不认为凡是有影响力的民运组织都在干解决组织成员身份的事情。但是,我确实认为凡是对自己成员负责任的组织,其实就是指组织的领导人,是应该也必须关心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的,不光是身份问题。在美国,正义党有外围组织,不打正义党的派,大部分的成员也不是正义党员,这样的外围组织更象是“同乡会”、“商会”、“行业协会”或“工会”组织,这些组织的主要功能是成员互助,争取权益,寻求发展,这些组织与黄华说的“很忌讳的问题”无关,却是正义党人才和资金的一个重要源泉。 而在正义党里面,只在正义党里面,如果一个党员的身份有问题,正义党海外总部帮助解决这个党员的身份问题,不但不是“很忌讳的问题”,而且是一个理所当然的责任和义务。我曾经在移民法庭回答移民局提出的问题时不止一次地这样说:“如果我们说我们是在为中国人民的权利和利益而努力的话,我们不可能看着自己身边的人的权利和利益不顾。”其实,我还有话想说,只是移民法庭不是我说这种话的地方,所以没有说。在这里我可以说一说:我不认为海外民运的任何组织,任何组织领导人,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却对自己组织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绝对不能认为我们的事业伟大到成员只有义务来贡献而没有权利享受帮助,我们更不能只是把成员当作是奴隶、仆人和钱袋而自己是主人,我们中间那些在中国受过严重政治迫害的人,也没有一个人有资格认为海外华侨或者“难民”应该供养他们,共产党欠你们的,人家不欠你们的,无论这些人的政治观点、家庭背景、职业或个人经历如何! 在正义党里,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来自上海的商人,大约10年前来美国,被人诈骗,他以为花了钱人家帮他办了技术移民,他以为亲自在移民局付了绿卡申请费并且获得了工作许可,在美国得到绿卡就只是排期等待的问题了,他后来结了婚,妻子在美国获得硕士学位,在公司工作,一直是H1身份,公司也在帮他妻子申请绿卡,夫妻俩就看谁的绿卡申请速度快乐。他们不需要正义党来帮助他们解决身份问题,他们双双加入了正义党而且对正义党的工作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帮助,他们好几年前就公开以正义党的名义活动,很有影响力,他们目前在网络上建立了正义党最赚钱的礼品销售网站。 但是,这位商人有一天突然发现,大约10年前人家帮他办的所谓“技术移民”其实是“结婚移民”,然后这个帮他办的人就不见了。但愿这个人没有到民运组织中去做“难民生意”,但如果有机会,我相信这个人是不会放过的!这位商人,不但不能在美国取得绿卡,而且他变成“重婚”。 我问一下黄华先生:这位商人和他的妻子是为了解决身份问题参加民运队伍的吗?如果不是当初受骗,正义党需要帮助他解决身份问题吗?正义党帮助他解决了身份问题之后,他们会在身份解决了之后就轻易离开正义党或从民运中“消失”吗?他们会去同共产党穿一条裤子吗? 遇到类似这位商人情况的人,在正义党不是一个,不是两个,我亲自了解的就有好几个,他们都受骗过,给他们上这种当的人,如果有机会通过民运“做难民生意”的话,我肯定他们不会放过这种机会。这是不是黄华要说的“做难民生意”呢? 黄华也在文章中透露了,就是“做难民生意”还需要有“本事”。我反过来问一句:如果没有“本事”也“做难民生意”是不是骗人又害人呢?这会不会是他们“肯定消失”的原因呢?好在中国民主党英国党部不是其中之一,因为中国民主党英国党部吸收的主要是,按照黄华过去说过的,是以法轮功、工运理由申请难民身份失败的人入党的,不是以中国民主党的名义申请难民身份失败的人入党的。 一个民运组织,如果不是用理想、理念和道德召唤去来吸收成员,而是想以“打土豪”,分不属于自己的“田地”去吸收成员的话,是决不可能站得住脚的,当然就别谈成功不成功了,这将是我下一次要谈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