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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赖丑行的最新版本》 尊敬的罗伯特.L.伯恩斯坦先生Mr.
Robert L. Ber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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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职业民运”严重阻滞了民运全局的发展和救援,早已引起了民运的严重不满。
我们之所以公开批评
New York《Human
Rights in China 》纽约“中国人权”主席刘青
Liu Qing,是为了让世人知道民运危局的不良“人格根源”和毫无制约的“权力根源”。
刘青利用“职业民运”和他的“不良人格”,早已构成对民运的主要危害。美国朋友和一些理事被他常年蒙蔽了。
悠悠民运数十载,有根脉传统,有精神积淀,有严整理论,有道德勇气,有队伍集结,有民众基础,有济济人才,有国际气候,有代表人物。但是,“彼强我弱”的对比态势没有基本的改变,这是为什么!?
著名评论家林保华正确地指出:中国海外民运这些年来的不争气,一个原因是被中共渗透的特工挑拨离间;一个是私心杂念太重。
当下的民运,哪位是“运筹帷幄”“决战决胜”的民运主帅!?哪几位是“互相敬重”“生死与共”“团结一致”的“领袖集团”!?
充分利用并扶持民运的“卑劣人格”,极力破坏民运的“权威凝聚、团结统一”,把民运分裂为无数个小团伙,从内部攻破堡垒--这就是专制所需要的最终结果。
民运危机深重。说“私心杂念太重”,是言轻了。
人权民主运动(并非文革造反运动)从民主墙起,“抗击专制”已经26年。今天,“民运建设”对我们提出了多年来的尖锐现状:在民运“政治领域”“反分离、反内争”;在“人道救援”领域“反侵吞
、反私分”,已经势在必为。
“抗击专制”“建设民运”,这两大任务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绝非冲突。
目前,无论刘青如何造势筹备“6、4”15周年,转移批评暴露他的视线。但是,刘青永远无法回避如下两个问题!
一是刘青与焦柏固配合私分、侵吞救援款,充分表明他们不适于职业救援工作,应该辞职、撤职。
二是刘青依仗“职业民运”,为害“民运道统”,损害民运“团结凝聚”的“内争分离主义”需要公开批评清理。
共产党维系政治统一,整治贪污腐败,敢于杀头、坐牢、开除、撤职!但是,民运却没有纪律和制度惩罚内部的“政治内争”和“侵吞、私分”行为!!
这样的民运何以肩负宪政大业!?
民运可以没有一切规则吗!?
第一个问题
历史上,刘青焦柏固在国内就有私分、侵吞他人援助款的贪财行为。
这对专职“人道救援”来说,是不能允许的错误。
在“中国人权”工作的刘青焦柏固同样敢于这样做!
应该追查,99-2000年经过刘青手的国内“民主党”及其它一些款项,去向不明。
99-2000期间,赵南从日本得到直接用于国内的3万美圆援助款,被刘青要去私吞。定有国内所不知的重重黑幕。
92年,刘青在国内时,在现在的“中国人权”助理焦柏固的配合下非法私分了任畹町夫人张凤颖的70万日圆款。刘青一人侵吞38万圆。严重的是焦柏固既是“张凤颖救助款”的提案人,也是交送人,还是支持私分、侵吞者。
要知道,刘青是作为出狱的男人,“侵吞、私分”了在狱者任畹町家属女人张凤颖的援助款。
尽管如此,任畹町夫人张凤颖声明说,"大家曾经遭了那么多难,这70万日圆虽然是我名下的钱,然而,能用到朋友们身上,事情弄清了,也是一种了结。"
张只收到一笔6万日圆。 "任畹町先生二次入狱14年(应为11年)的铁窗生涯,为中国的人权民主事业付出和牺牲的何止是70万日圆"!
今天的尖锐问题是,刘青焦柏固作为“侵吞、私分”他人援助款的“不良人员”重新聚合在“中国人权”的“救援岗位”上,是民运不能容忍的!因此,追问70万日圆的款项下落成为今天的要点。
而且,在这次追查中继续暴露了刘青的“不良人格”。他预感到自己全部丑行的败露。
98年初,私分、侵吞70万圆款项的案件披露后,由于张凤颖的宽容,刘青才壮胆在“北京之春”以“人道帮助计划--奉献精神的结晶”的堂皇文章,公开进行粉饰和狡赖,并为他的不良行为留下了证据。他首先把私分援助款的“理由”转嫁到焦柏固的姐姐焦莼薏身上。
刘文写道:92年夏季,焦柏固的姐姐焦莼薏与女儿凌凌一起,从重庆到北京找我。她告诉我,焦柏固从日本方面托人带郭来70万日圆,是“在日中国人团结联合会”给国内的捐助款。他告诉我的分配方案是这样的:10万圆给我,10万圆给南京郭罗基,10万圆给徐文立,其余40万圆是帮助任畹町家属购房的钱款。
(摘刘青“人道帮助计划”)
这70万圆属于谁的!焦柏固有没有权力中途变更援助对象!究竟是不是焦柏固的主意?还是案发后,刘青转嫁到焦柏固身上?焦柏固的姐姐就更没有权力,想给谁给谁!这显然是刘青转嫁责任的谎言。但是,无论如何,刘焦二人都毫无权力变更受援对象!
●请看
“在日中国人团结联合会”任会长的王亭芳在98年第5(6)期《中国之春》上“人道帮助计划”读後感--“流走的是声音沉淀的是历史”中写道:
有关一九九二年《在曰中国人团结联合会》拨出的任畹町家“
购房援助款
”一案
,最近,当事人刘青、焦柏固、张凤颖等人的介绍
,应该说大致的情况已清楚,即这笔专项救济款未经捐
款方和受益方的同意改变了用途。
虽然,它被冠以堂皇的名义,用到了比“任畹町夫人更困难的人”身上,但我们应当看到这一改变,确实违背了最基本的组织规则和最起码的伦理道德。只要稍微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团联”理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70万曰元专项援助款的法定受益人是任畹町夫人。
此後,“中团联理事会”只是委托具体经办人实施而已。焦柏固、刘青同受委托人的性质,其义务只是将钱如数送达受益人手中。除非某种原因而无法送达,在徵得捐款方同意之後,更改名义尚合理合法。然而,从三方的情况介绍上看,事实并非如此
。
任畹町身陷牢狱,张凤颖女儿流离失所,同是民运朋友,又曾经蹲过中共大牢的刘青,理应责无旁贷地将款及时送到任夫人的手中,尽管刘青出於为帮助其他“更困难的人”的良好动机,但是,对孱弱无援的孤儿寡母隐瞒事实真相的作法,无异於釜底抽薪,也有违中国人最起码的伦理道德
和民运战友间无以伦比的情谊。
焦柏固对待民运工作的热情,曾得到曰本民运界朋友的首肯。但这并不意昧着他可以凌架於组织规则之上,为所欲为,更何况焦柏固并非什麽“中团连”重要成员。(理事都不是)
“中团连理事会”讨论评估了焦柏固“关于援助任夫人购房款的提案
”(任何会员都有提案权)并且,通过和委托焦柏固实施。仅此而已。
(
摘王亭芳“人道帮助计划”读後感--“流走的是声音沉淀的是历史”)
刘青在“人道帮助计划”中不停地“自圆其说”:焦莼薏交给我钱时,只有60万日圆了,她来北京之前先行到达南京,交给了郭罗基10万日圆。
我将交给我的60万日圆当场拿出来,分交给三个朋友保管。侯小天说自己不负责保管。
请问,第三个人是谁?!
那么,即便按焦莼薏的“分配方案”,“其余40万圆是帮助任畹町家属购房的钱款”,交到任畹町家属手中了吗!?没有!这是为什么!?
最近,刘青在抵赖自己的侵吞行为时,造谣“给了任畹町夫人30万日元”。任畹町夫人要求查验“收据”极其真伪!!
事实是,92年5月1日在徐文立家,刘青转交给张凤颖的一笔6万日圆,是有收据有证人的。同时,贺信彤也收到6万。
为什么从60万圆中要分出6万圆而不是别的数目交给张凤颖!?是不是要取得6万圆张凤颖的收据,以便伪造60万圆的假收据,用以完成对帐手续!?应该根据这个线索调查!
如果有张凤颖60万圆的收据,一定是根据6万圆收据伪造的!张凤颖作为当事人敢于质对并要求笔迹鉴定!
据侯小天回忆,他分配的援助款是10万日圆。侯小天和张凤颖长期保持着友谊并帮助她。
整个情况是70万
减去郭罗基10万
减去侯小天10万
减去张凤颖6万
减去贺信彤6万,还余38万。
38万就是刘青一人侵吞的张凤颖援助款!焦柏固参与非法私分张凤颖援助款并做假帐。还在98年3月22日配合刘青写文章掩盖他们的共犯丑行。
98年2月,刘青侵吞、私分案发后,虽然,任畹町一家大度宽容了刘青的不良行为。但是,“宽容”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抵赖这种行为!特别是他们二人仍旧在一个救援岗位上!
至此,根据“人道救援计划”的公开数据及侯、张、贺所得款项,刘青白纸黑字地供认“侵吞、私分”了张凤颖援助款38万日圆。
舆论界和朋友们人所共知,当时,有谁“比任畹町夫人更困难的人”呢!没有。
92年9月1日香港《联合报》夏雨虹特稿公正地指出:在6、4事件后,受到牵连的民运份子家属中,任畹町一家的遭遇堪称最为凄凉。
官方为了便于监视任畹町的妻儿,不准自租房屋,迫使她们92-95年,在北京四郊搬了七处家,妻儿经常被软禁。
有美联社92·5·15电:"任畹町妻张风颖被逼迁求助无门";明报92·5·10电:"住所被封闭
母女俩分离
任畹町妻要绝食争取公安准示威";成报92·5·10电:"任畹町妻子威胁绝食抗争"……为证。
为捍卫人权,任畹町妻儿四次被拘,绝食抗议。92年11月16日,终于静坐在当局政府门前,再次引起舆论和民主社会的严重关注和干预。95年初,任畹町家必须入住北京市政府配发的监控住房
。
对于这样明显的不良政治搭档,“中国人权”“理事会”是否知道!?“理事会”如何处置!?民运能够容忍,无人过问吗!?海外“职业民运”已经到了什么德行的地步!!
焦柏固无论作为助理,还是接任纽约“中国人权”执行主席,是绝对不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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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
1994年,在肯尼迪人权奖颁奖大会上,代替领奖人刘青根据公认的民运史说:
魏京生和任畹町就是这一划时代事件中的两个杰出人物。
魏京生在民主墙前第一个指出,中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进行"第五个现代化"即民主化。任畹町则与他的伙伴们起草了19条"中国人权宣言",成立了"中国人权同盟",开创了中国人争取人权的局面。
民运史表明,“民运代表”的意义有多大,对它的觊觎和争夺,就有多剧烈。
92年,刘青在接手纽约“中国人权”后做了些有益的工作。
纽约“中国人权”的原始文献上载有“第五个现代化”和“中国人权宣言”。不必否认他多年来为“中国人权”所做的工作,也不要怀疑他的民主初衷。
民运的凝聚威望和国际援助,是以民运历史贡献为权威合法性基础的。
但是,“借别人发光”照亮了自己的刘青,很快背离了“民运史”的公认评价和“团结凝聚”,蜕变为民运“不良人格”的样板。
此后,刘青在“中国人权”的网页内隐没了“民运道统”的基础性文件“中国人权宣言”和“第五个(民主)现代化”。这无疑是对民运精神凝聚和传统继承的直接损害。不是简单的“名利”之争。
即使用今天民运的文化看,“宣言”所表现的政纲水准和现实价值也没有过时。
刘青不仅配合了专制政府断绝“民运道统”的“反民运战略”需要,也是刘青畏惧他人拥有民运历史资源和遗产,不良人格的卑劣暴露。这个数十年前任畹町“信手沾来”“不足称道”的“人权宣言”,成为刘青的心病。
不仅如此,在民运内部和外国友人的面前,刘青等人极力防止人们知道“中国人权宣言”和它的作者任畹町。
刘青利用职权和影响,一直在推动民运的“失忆”。
刘青,还有其他人,长期在国际友人面前,在“自由亚洲电台”,在“美国之音”,在民运的一切场合,欺骗舆论,传播谎言说:任畹町是“四五论坛”的秘书,是“人权同盟”的7大常委之一,我(刘青)是民主墙的总头儿。
如果刘青以任畹町曾经是“四五论坛”的成员为荣,倒也罢了。但编造历史是为了营造现实。他对人称民主墙的“三套车”任、魏、徐的过眼烟云,一直释怀不下。 78年底,任畹町最早曾经是“四五论坛”的三个主要发起成员徐文立、赵南之一。但为时很短,早已退出。刘青是迟来的弟辈。
“四五精神”是由共产党命题宏扬的“精神”;是悼念中共首脑的“精神”;是中共党内这个集团打倒那个集团的“精神”;是人民同情这个集团反对那个集团的“精神”;是人民自发的“文革造反”“精神”;显然,“四五精神”是非“人文”非“自由主义”的。
在民主墙下,随着“四五运动”的平反和“中国人权宣言”“第五个现代化”的问世,彪炳“四五精神”已经完全过气、落伍。 徐文立在名义和事实上是“四五论坛”的头子,是史料与活人的公论。在不明真相的海外,刘青一直和徐争高下,争这种陈旧、过景的“四五品牌”有多大价值呢!
不仅如此,刘青还死抱着已经被历史验证是错误的民主墙时期的所谓“不同意见”。至今,还指责魏京生当年的正确抗争是“冒险”。
刘青当年见识有限,接受“政府指导”,宣扬“中国不存在人权问题”,这也是正确的吗!?
当年,魏京生锐眼独具,勇敢抗争,贴出“要民主还是要新的独裁”,发出了镇压的信号。刘青个人代表“四五论坛”贴出反对的“声明”,且不说是错的,重要是刘青接受了“政府指导”的。
民主墙所有人入狱,都各有“罪状”,绝不是魏首先入狱造成的结局。再说,为民主而入狱,还要怨恨别人吗!哪次民运不是被打击!?需要我们沉痛反思的是,在分裂状态下被打击,还是在团结状态下被打击!
“民运分离主义”在歪曲、编造历史的同时,总是停留在错误的往事回忆中解释历史。这是坐长牢带来的普遍心理疾病。
刘青虽然支持了魏京生“海外民运联席会议”的组建。但是,不久,为刘青所大不满。时常说,“民主墙时期,我是联席会议召集人都没称主席,要说,现在搞联席会议,我应该是主席”等等。还说,我也是“诺贝尔和平奖”的被提名者。意图取代魏公认的真实的民运代表性地位。
昔日的民主墙“联席会议”仅仅在刘青家中,是松散的联络、讨论组织,同样“不足称道”。
当然,魏京生为了制裁大陆,违背美国经贸和政治利益的僵化不当战略,被刘青所利用,是他自己的原因。
刘青仅仅长于“事务性”工作,缺失民运战略思考和理论思辩,从根子上,就是“后知后觉”者。但是,他努力营造自己在“民主墙”人中,是“水平最高的”。民运中国人,有谁相信呢!?
刘青不听从国内忠告,自成一体,专门听信“不良人员”的挑拨离间,在海外肆意否定、贬损(不是郑重探讨)国内“民主党”组党。不听劝阻,将“救援款”交到“私分、截流”者手中。什么人找什么人。
刘青企图垄断奖项和援助提名,常说,谁得奖,给谁钱,一句话,并以此欺骗拉拢人。如此的思想品德,是不宜从事“职业民运”的!
在海内外,刘青修改民运史,封杀“中国人权宣言”,损害“民运道统”;干扰任畹町在国内“建设民运文化”;私下议论、诋毁魏京生;在国际场合,不配合魏京生的民运外交;推行所谓“纽约是民运的延安”,不与国内协调的错误方针;不但表现出“力所不及”的“支配”欲望,而且,导致海内外民运的长期分离状态,任由统治者“分化瓦解”鱼肉国内。
上述一切,是因为刘青一直占据“中国人权”执行主席的位置,任期和权力无人制约,私欲膨胀!而且,聚集、助长了同样品德不良的追随者。
刘青从口头上,从电脑资料上,封杀“人权宣言”和它的作者,对民运,有什么好处吗!?是不是把民运的原始财富全部毁灭,赤条条“光屁股”,民运才光荣才能募集更多的钱呢!?民运人的历史作为,早已不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民运全体的财富了。
民运离了谁都转。但是,它是一步一个脚印“转”出来的。一切“过去时”的“脚印”都是固有的。刘青就是要抹杀这“固有的”不可替代的脚印。
96年,任畹町对魏京生的诺奖争议同“伪造民运史”,同“重建民运史”,同“否定民运史”,同“觊觎、窃夺民运历史功绩与代表地位”的“分离分裂主义”,是根本不同的,是两个“民运代表”人物之间的“名誉公正”之争,是“反造神”的原则之争,是“79是不是不如89”的理义之争。
这个问题,早已解决。
综观民运“内争”的各种类型,其特征,一概是从“民运史领域”开始的。
已经被我们所揭示。
刘青搞“内争”是属于隐蔽型的。没有理论,也形不成理论。但有始终如一的为害目标和日常言行。
从“民运史领域”开始搞“内争”的人,主要是海外“职业民运”。这是第二个特征。
但是,刘青不但没有向理事会如实反映任畹町的报告,并且说,纽约“中国人权”的成立和国内民运没有关系!
在外国注册成立的“中国人权”,竟然同中国本土民运没有关系,这是什么逻辑!是不是自毁民运的政治资源!?难道民运的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肥得“流油”吗!?
长期“偏安海外”,是一些“职业民运”的生活模式。结果,是配合“反民运战略”遏止民主的早日到来。
纽约“中国人权”,即使在美国注册的“中国人权”,它应该是中国本土民运在海外的一个代表机构和延续。
刘青的上述言行,究竟是利于民运,还是害于民运!?究竟是为公,还是为私!?
刘青意图取代魏京生,封杀任畹町的非分目的,是很难满足的。希望他痛彻检查自己,不要为虚假的支持者所迷惑。
本土民运“中军主力、原动机制、主角角色”的所有"社会民主派"同志,应当深切意识本土民运的“主体性”“本位性”“光荣性”。坚决摈弃以海外为“后台”的倒置立场,抵制拉拢,要对得起所有在狱的朋友和家属。对海外损害民运大局的一切错误现象提出严肃批评和清理。
第三个问题
怎么办
焦柏固有接任“中国人权”执行主席的极大可能,是民运不能允许的!他目前的“助理”职务应该尽快停止。我们希望刘青不应再对任畹町“以己度人”。更不应该造谣诽谤。
茉莉曾经调查“中国人权”的救援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本土是民运根基,应该改变以往海外为主,本土为辅,海外吃香、本土受苦的极为反常局面。国内外民运对纽约“中国人权”有当然地监督权、批评权、罢免权!
为了民运走出“分化瓦解”“四分五裂”的惨境
,我们的口号是“反分离、反内争、反侵吞
、反私分”。 联署签名:
考虑到问题的是非性和留有情面,不宜更多人联署。但是,不能忽视以下在狱者及活动人士,无疑是民运前途发展的参与者、关注者。而且,是潜在的联署人。应该列名如下: 任畹町、齐诗、龚达、李
伟、李广利、宋
义、钦
欢、王林键、蒋福建、韩
罡、
陈旅、孙
延、(居巴西)颂先(马里兰)、方
圆(澳洲)张国华、叶国柱、张存珠、王林海、王屹峰、向南夫、金
成、王建军、王美茹、杨
靖、华惠齐、刘焕文、王志新、高玉祥、王国齐、刘建新、陈青林、王立明、钱玉民、于林峻、 李家华、方家华、莫建刚、李任科、廖双元、吴
郁、张重发、陈德富、黄燕明、孙光全、曾宁、薛德云、陶玉平、孙庭华、刘飞跃、王凤山、郭新民、程
凡、杨天水、车宏年
冷万宝、贾
伟、
全
力、肖利军、王德丰、田晓明、杨世勇、李
维、宁先华、杨
亮、 邓焕武、许万平、何
兵、张
明、蒋世华、雷远海、阎家鑫、王明、李运生、陈延龄、陈
健、王振军
、陈一兵、陈鼎明、王治晶、李小龙、薛正标、
陈晓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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