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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邓焕武《警惕国内“民运圈”中的非规则行动》声明后的一点感想 王希哲 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风气,就是任意盗用别人名义”,我很赞成焕武先生的批评声明和《网路文摘》徐先生的批评“编者按”。我也是很不赞成这种风气的:“我和海外一些朋友曾经化很大力气纠正这个风气,为此不惜红脸公开揭露,发声明和论战”,至于后来是否因此,“情况才略好一点”?我不知道。 我历来是持这样的看法的: 在与共产党专制作斗争中,广泛的联名签署公开信之类的手段,是很重要的武器之一,但它要作得完满,签署者人人满意,是很不容易的。不说国内的政治高压和通讯的不便,就是海外,也未必作得到。所以我也赞成国内和海外许多异议人士中实际长期形成的一种默契(或明契),只要大家在长期斗争中相互了解了一贯的立场,都是肝胆相照的朋友,那么只要声明文件的大方向是批评共产党专制的,争取民主人权的,又在时限很急的情况下,就不必把文件给每个人传来传去,修改又修改,作到人人满意了,打个电话(甚至有时电话都不必打)发表了就是。非大原则的一些文字表达事后自己看到了不满意怎么办,也就算了。实际谁都知道,文字最后还是由文件的发起者和主持起草者负责的。若果非要每个人都传看后修改满意,实际这种数十上百,甚至 数百号人的联名声明,就不要搞了! 但也正因为如此,发起人责任重大,他一般必须: 1、有过朋友对他的符合上述原则的委托或明示; 2、打电话如实告诉过对方发起声明的大体内容,征求对方的意见,; 3、了解对方的一贯立场与所发起的声明符合,又一贯乐意站出来声明,但时限紧急的情况下对方一下确实找不到,事后则应该追告对方。 如此等等。 这就说明,公开声明发起者要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未经他人知道使用他人名义,起码他在道义上负有一个基本的重大责任,就是他发出去的声明,必须符合异议人士群大体认同的大原则和大方向。一切离开了这个大原则大方向的东西,特别是攻击或夹带攻击他人的东西,未经他人知道使用他人名义,都是绝对不能允许,不能容忍的! 但我们记得,就在前两年,西安异议人士中间,发生了一起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不愉快冲突。本来,其他的海内外民运朋友应该劝架,劝和,起码先搞清情况,决不应偏听偏信火上浇油。但冲突发生地西安的一位年长几岁的人,却很不妥当地发起和发出了一个规模全国的一二百人联署的公开声明,站在冲突的一方,谴责攻击另一方是特务嫌疑,是西安公安策划派来的“凶手”(后来双方事实又都和好了)。这声明发到了海外,还要求海外的人权民运团体发给国际媒体,海外也有人立即将它上网和广发,造成极坏影响。而经了解,事实被签上名联署的那一二百人,很多完全不知此事或不知文件中原来有攻击他人的内容。 由于这个发起的人据说“德高望重”,王希哲很客气,很尊重,很小心地劝了他一句,不料却遭到了他一场劈头盖脸的公开侮辱。海外喽啰,网上跟着起哄。王希哲倒没有“不惜红脸”,还是低声下气地再劝他,受侮辱如旧。只在这种一再不听劝而受辱的情况下,王希哲这“发热”的家伙才不客气的顶了回去,骂他是不过是一条“共产党的老党棍”!也不过是希望他“经以棒喝,终能醒悟!”而已。 又不料,这件明明是王希哲对(反对盗用他人名义攻击朋友),那老党棍错(盗用他人名义攻击朋友)的事情,海内外一些人却颠倒了原则,完全不符合今天邓焕武、徐水良二先生声明主张的和反对的,却去偏袒那个“德高望重”,而责骂王希哲。 事情过去了。我很高兴看到邓徐二先生今天站出来,弘扬正气批评邪恶,而且“和海外一些朋友曾经化很大力气纠正这个风气,为此不惜红脸公开揭露,发声明和论战。其后情况才略好一点。这段时间林老和邓焕武等先生也因他人盗用名义的问题非常不高兴。并且认真发信、 发声明纠正。”林老的记忆还很好。我赞成他们!特此写一点感想。 9/1/2004 于美西海湾 ---------------------------------------------------------- 网路文摘——1033 警惕国内“民运圈”中的非规则行动 ——邓焕武的公开声明 [编者按]一些年来,由于国内外民运圈情况复杂,一些可疑人物和不 太正派的人中,存在一种非常不好的风气,就是任意盗用别人名义。 几年前,我和海外一些朋友曾经化很大力气纠正这个风气,为此不惜 红脸公开揭露,发声明和论战。其后情况才略好一点。这段时间林老 和邓焕武等先生也因他人盗用名义的问题非常不高兴。并且认真发信、 发声明纠正。在西方,如果一个人盗用他人名义,这个人的信誉就完 了。这决不是小事,必须坚决纠正。否则,异议人士的信誉就扫地以 尽。邓焕武先生和林老的做法,不是小题大做,而是维护人类最基本 的诚信原则,纠正此种不可思议的歪风。 ——网路文摘编者2004-8-31日 情况应从今年“六四”前夕说起——五月下旬的一日,许万平应约来 邓焕武家商议“六四”纪念友宜,在未谈正题之前,许拿出一个3.5 软盘,说:“……秦永敏在狱中患眼疾严重,我们要发一个联名呼吁 书……”,于是邓把软盘放进电脑打开着,当见文中有一句“……有名 无实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时,惊讶地问其何意,许答曰:“它行 动不力,令我很不满意……。”邓驳曰:“这正说明它有名无实的存在, 只不过有点名不符实。”并急问发了没有?许曰:“发了”。可我是个 “火性子”,一听就急了,再进而了解其未经任何当地友人过目擅自发 出联名文书,使我生气极了!怒责曰:“你怎么会这样做呢?怎么连最 基本的民主操作规则都不顾呢?你以往把对你的批评多当作耳边风,而 悟性又这样差,平时又不肯刻苦学习文化与理论,又总是自以为是 ……”。面对我的严厉批斥,许万平终于表态说要追发一个个人的声 明,以挽回负面影响。对此,我说:“能这样做才对,不过,可先发封 电子信,若来不及要回来,再发个人声明吧”。并严肃告戒曰,今后若 再发生这种违规事实,我也真要发表声明了! 但是,许万平离去后,我后悔自己在生气状态下,没有留他吃晚餐! 痛责自己脾气太臭! 此后,许万平一去再没和我见面,而我却天真地静候他的反思举措, 但现在等来的是许的变本加厉的动作——跑到贵阳等地散布“邓焕武 在重庆打压许万平”的传言,致使部分外地友人不经证实而信以为真; 舍近求远地同万州的李运生“合作”发表《权威凝聚就是民运》这一 谬误显见的文章,恣意制造分裂现象,并予公开化;几天前,同一位 老民运友人,又一次以不规则操作行为搞“联名”呼吁——以庆贺纪 念“六四”委员会为名,发了一个有一百多人的联名贺文。发贺文没 有错,但错在违反规则的操作!即在这个联名书上名列第四的,就是 德高望重的林牧先生,而林老早在几年前因种种缘由,曾多次公开声 明不再参与民运联名呼吁等活动,是众所周知的。因而,我对此产生 了疑问,便立马打电话询问林老,结果得知林老被“蒙在鼓里”,对 此一无所知!于是,我又去当面询问两位被列上名字的重庆友人,一 位说有事先约定,另一位说自始至终不知情。这一着,便制造了“林 牧重新参与联名活动,而邓焕武却溜之大吉了”等等假象。 对此,我感觉情况有点严重,须作进一步的了解,才可拿出消除负面 影响的举措;正值此时,戏剧性的情况出现了——昨天(八月二十六 日)上午,那位已几年同我无联系但很敏感的任畹町君打来电话,主 动和我沟通情况,他承认把王荣清的名字列上了联名书,是一个错误, 但他推卸说该名单是许万平提供的。等等。接着,我与浙江几位友人 通了电话,了解到这次许万平在杭州时就住到王荣清家,还一起散发 了一些什么资料。由此联想到许万平在贵阳等地散布传言一事,可以 想见许同王会说些什么(这时的许,我感到很像鸡蛋壳上的蚊子,专 找裂缝处叮咬)!由此。情况显然复杂化了,因为王荣清的背后,还 有许道才们这一庞然大物的存在…… 至此,事情真相已基本显现,其违规的严重性亦已显见。如果说,许 万平这时对问题有所反省,自然还可予以恕谅。可惜,他仍沉醉于洋 洋得意之中,正在欣赏着他的“杰作”,自我感觉良好! 以前,此类联名渗水的实用主义性质的败坏举措,在他处曾发生过, 有些也 被揭露过,记得何德谱就曾在网上发过文。现在,许万平以 “积极”的姿态,又在有意识地一再重犯这种错误,其用心又是如此 不纯,它在客观上已形成与某种险恶情势相配合了!故而,我必须承 诺前言,发表声明把事情公之于众。好在民运的本质优点之一是“家 丑可以外扬”,其目的也只有一个——让大家引以为鉴,以后不再重 犯,以利于民主事业的健康健设。 同时,更希望许万平经以棒喝,终能醒悟! 火戈(邓焕武) 2004 . 8 . 27 于重庆 注:①自王荣清致邓焕武公开信发表后,我把“许道才们”作为一个 符号使用,它同“克格勃们”一样,是一个代名词或同义语。 |